《玉纪》作者陈性,字原心,江阴人,可能生于乾隆晚期,殁于咸同年间。从其自序及金吴澜、杜文澜二识,约略可知其生平。
性父“博学好古,尤精赏鉴。闻有古玉不惜重价购求,其辨别真伪,虽暗中摸索,亦百无一爽”。死后留下“一生心力易产所置”古玉八十一事。
陈性不仅出于收藏世家,同时又是一擅弹剑、喜谈兵的文人,尤好玉成癖。“手一玉行市上,行且抚摩之。”忽探背出拱璧大如盎,云“此太公璜也”。曾游晴川阁,自三层楼堕下,因其背有此璜,故能轻身而免死。从此之后,常负之于背而须臾不离,人笑其为“痴”。陈性自言“浪游南北,援先子辨玉之法,与玉相证,凡生平所见,无一不相印合者”,以善鉴而自得。道光二年(1822年)自楚归省,得其母授父传三代古玉八十一件。年来落拓鄂渚(按:湖北武昌县西江中),生活无着,便将其母授之八十一玉典当于质库中,自责“不能恪守旧物负罪实深”。后应邵君香伯嘱作《玉纪》,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但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其父继承自清康乾朝“辨玉之法”,也就是嘉庆时期在收藏家、鉴赏家间所流行的各种辨证方法,而不应仅是个人的积淀。又据杜文澜跋云:粤匪陷武昌日(按:即太平军于咸丰二年[1852年]十二月攻陷武昌),时陈性客居大冶未归,其哑妾与玉、书悉遭浩劫。后十年,杜文澜来楚觅翁不可得。疑其殁于咸丰二年以后十年内。除《玉纪》外,陈性还著有《阴符经注》、《剑说》诸书,有“奇才”之称。
《玉纪》虽成书于道光朝,但其所载内容总结了清初及中期古玉辨伪理念,在其后的同、光两朝盛传,堪称具有权威性的古玉辨伪的传统专著。该书成书之初传抄无计,且多次付梓。今见本为壬子(1912年)沈阳高文淇付梓本,应为继杜文澜小舫本、金吴澜本、倪壤小舫本之后的第四种印本。然高文淇本是抄从倪堙小舫本,讹误不少,后得两抄本考证之,始称完善,共抄附评论数则,于1912年付梓,疑其仍属残缺不全。此著在收藏家、鉴赏家间流传甚广影响较大,并受到普遍的关注,引发民国初年吕美璨《玉纪补》、刘心瑶《玉纪补》及李凤公《玉纪正误》等书相继问世。为了了解嘉、道两朝辨证伪古的经验和成果,须就《玉纪》所列条目作如下重点解释:
出产
包括玉之属性、产地、特点及阿丹、巴勒布所产翠石等内容,从中可以了解陈性的玉材观及当时通行的外国玉材的情况,不无参考价值。
陈性以阴阳五行观解释玉的本质,他说:“玉为阳气之纯精,体属金性,畏火,多产西方。”这是西方矿物学传人我国之前,玉器行家对玉的传统诠释,指出当时的玉产地主要有和田与叶尔羌两地,所出玉石也最佳。其玉“体如凝脂,精光内蕴,质厚温润,脉理坚密,声音洪亮,佩之益人性灵,能辟邪厉”。上好玉料为出于水底的“子儿玉”,稍次的有产于山上的“宝盖玉”,“间产天智玉,火不能热亦不为火伤,不易得也”。此玉出自《周书》,但迄今尚未见过不怕火烧的和田乇和叶尔羌玉,故天智玉之说是不可靠的。至于阿丹(即今亚丁)、巴勒布(即今尼泊尔)所产“体似翠石”的玉,今已无闻,容后查核。
陈性生活的时代,翡翠渐多,价格昂贵,但陈对其评价不高,称为翠石,亦出西南陬,“性刚锐能削金,盖亦西方金气凝结,形虽似玉,实非玉也”。他的观点与明末徐霞客一脉相承,代表了晚清士大夫的普遍认识,与现实的市场情况和今人的看法大相径庭。总之,陈性信从阴阳五行说,主张“西南陬之玉,不逮西北者”。其观念虽不妥,但其评价还是值得参考的。
指玉有古今新旧之别,他一一说明之。他将古玉分为人土的和未人土的两大类,人土重出之古玉称为“旧玉”,从未人土的古玉谓之“传世玉”,这种名称今天仍然可用。旧玉中有“玲玉”,即墓主口中含殓之器。晚清人有的误将旧玉皆称为“玲玉”,或将“玲玉”讹称为“汉玉”,皆非,姑且知之,无须深究。
分为玉本色与外沁色两部分,是用字最多的一条。正文有二十五行,仅次于“盘功”,另附考注三行,较“盘功”又多出一行。可见晚清玉器爱好者及收藏家是极重玉色的。
陈性说:“玉有九色”,这是指玉之本色,比玉有五色之说多了四色。
元如澄水日垦
元即“玄”,避康熙帝玄烨讳。玄:《说文长笺》:“黑而有黄色者为玄。”玄、元即黑色的一种,黑中偏黄色者,其释文可信,但其产地迄今仍未查明。深净如澄水日璺。石峁遗址出土黑玉牙璋,黑中透黄,堪称玄色。璧:《正韵》:“墨玉,旧注美石黑色,误。”
蓝如靛沫曰碧
明人指碧为深青色(见《格古要论》),今称青。靛即蓝靛,植物染料,也就是青中泛蓝的一种玉色。依此,解“碧”字要慎用,不可用作形容绿色之玉石。绿、碧二色不可混淆,自乱阵脚。
青如鲜苔曰珲
珲:《集韵》:“音笔。”《玉篇》:“青白玉管。”鲜苔色绿,远看似青,青如苔,似指青绿。
绿如翠羽曰墟
翠羽:翡翠鸟的羽毛中之绿色者,因极艳丽,亦称翠绿。琥:《韵会》:“音卢,碧玉也。”《博雅》:“碧琥,玉名。”按:《韵会》释瑭为“碧玉”,碧为蓝色,非绿也,绿玉日琥不妥。
坩:《集韵》:“音香,美玉也。”明人以黄玉如栗者为贵,谓之甘黄玉(《格古要论》)。明末高濂亦贵黄玉(《遵生八笺》)。
赤如丹砂日琼
丹砂即朱砂,色赤。琼:《正韵》:“渠营切,音穹。”《说文》:“赤玉也。”《格古要论》日:“赤玉,其色如鸡冠者好,人间少见。”和田、叶尔羌等玉均未见赤色者,所言虚妄,不足取。
紫如凝血日璃
瞒:《韵会》:“音门。”《说文》:“玉色也……赖,赤色。”紫如凝血的蹒玉于和田、叶尔羌玉中亦未见,疑其误指深枣红色玉皮。
黑如墨光日谐
《说文》:“黑石似玉者。”和田确出黑玉,其如墨光者亦有之。
自如割肪日瑾
白玉中最佳者为羊脂白玉。磋:《韵会》:“音蹉。”《说文》:“玉色鲜白也。” 《玉篇》同上述所谓玉有元(玄)、蓝、青、绿
黄、赤、紫、黑、白等九色之说并不完全妥当,其中白、青、绿为玉之主色,黄、碧、黑等色玉较少,赤玉不见,介乎上述六色的中间色多得难以计数。
另有赤白斑花日顼,是为玉、古玉自然之本色。顼:《集韵》:“乳兖切,顼音冥,石之次玉者。”《山海经》:“腊状之山,其上多顼石。郭注:‘白者如冰半有赤色者。’”
沁色
陈性云:“旧玉则当分别外沁之色”,这种说法不够全面。所言“外沁之色”是对的,因为它不是交代过程之呈色,除了旧玉有沁之外,子玉、山流水都可能有沁,但玉石商不称其为沁,而称皮色或皮壳色。他对沁的成因看法是:“凡玉人土年久,则地中水银沁人玉里,相邻之松香、石灰以及各物有色者,皆随之浸淫于中。”陈性主张墓中水银为沁的主要媒介,这种看法是前人流传下来的,并不是陈性个人之发明。应该指出,此说也不妥。李凤公曾著《玉纪正误》加以匡正,为了避免重复,在此不作分析。陈性综合前人看法,提出如下多种沁色,总名“十三彩”:
黄土沁:有坩黄和老王甘黄。
受黄土沁者,其色黄(色如蒸果);若受松香沁者,色更深,复原时酷似蜜蜡,谓之老对黄。
靛青沁:有王甘青和老坩青。
受靛青色者,其色蓝(色如青天),此青衣之色传染沁入,有深浅不同,有深似蓝宝石者,谓之老坩青。 偶可一见,但并非青靛染色。
石灰沁:名日孩儿面。
有受石灰沁者,其色红(色如碧桃,复
原时,酷似碧霞玺宝石)。
这种沁色,迄今尚未见过。
水银沁:名日纯漆黑。
有受水银沁者,其色黑(色如乌金),名日纯漆黑(此非地中之水银,乃古时殓尸时之大堆水银沁入,方有此颜色)。
陈性提出的纯漆黑古沁因的主张也是错的。
枣皮红:分南枣、北枣。
有受血沁者,其色赤(有浓淡之别,如南枣、北枣,此乃尸沁,非洁物也)。
在出土玉器中偶可见之,但陈氏所谈的沁因是不妥的。
铜沁:名日鹦哥绿。
有受铜沁者,其色绿(色如翠石。铜器入土年久则青绿生,玉适与之相临,为其传染沁入,复原时,似翠石而更娇润)。
迄今未曾见过,待查。
沁甚夥,这些名色及其受沁之原均难以深考,姑且录之。有朱砂红、鸡血红,棕毛紫、茄皮紫,松花绿、白果绿,秋葵黄、老酒黄,鱼肚白、糙米白,虾子青、鼻涕青、雨过天睛,澄潭水苍。
另有各色巧沁,出人意料,品种如下:虾蟆皮、洒珠点、碎磁纹、牛毛纹、唐烂斑等。
还有香玉:嗅之作奇南香气,“盖玉在土中与香物为邻年久,受其沁,沾其香,非玉之自能吐香也(欲试须烹佳茗,置玉其中,香气自吐),此种绝少,真稀世之宝也”。
上述所记旧玉外沁之色达二十种,这些沁色名称十分形象生动,易于理解,也是当时收藏家群体观察各种古玉获得的印象,对当今收藏家以及古玉研究家具有参考意义。可知中、晚清玉器收藏家对沁色的关心和喜爱,它也代表了重符轻德的新趋势,这在明代尚不见端倪。
辨伪
此条是我们研究讨论的重点。陈性提出旧玉辨伪首先要分清玉与石的区别,这是正确的。他还指出宋伪红沁为“老提油”,今所谓红、黑二色称为“新提油”,另有死玉等。此条目比起“玉色”显得简单,没有那些玄虚离奇的名目,如果认真研究体会,掌握其实质,对辨伪还是有益的。
玉石之辨:旧玉与石最难分别,世有美石酷似脱胎旧玉者,不下数十种,亦具五色,皆坚硬不可刀削。
这样的美石,很容易与玉混淆,造成收藏家鉴定玉材时出现失误,关键是认清玉与美石在其“体质”上的差别。真旧玉,其体质必“温润沉重,精光内含”。石类,其体质“干松轻脆,贼光外浮”。贼光是石材外浮的暗淡生涩之光。
上面玉、石的特征,各用八个字概括,不难发现其相互对立,区别鲜明,似不必解释。但是实践中,除经验老到、眼光敏锐堪称“慧眼”的鉴赏家,也很少有不以燕石为玉的,终究还是要误鉴的。
老提油:宋宣、政间玉贾赝造,将新玉琢成器皿,以虹光草汁罨之,其色深透,红似鸡血。人工染造鸡血红的方法,是以出自甘肃大山中的虹光草(一说出自西宁大山中,似茜草《格古要论》)汁入硇砂少许,罨于玉之纹理间,用新鲜竹枝燃火逼之,则深入玉之肤理,红光自面透背。这种老提油至晚清已颇少。老提油首见于《玉纪》。
新提油:相对于老提油而言,是新的人工染红色或染黑色的方法,由苏州首先做起,近则遍处皆是。其染色方法也比较简单:以极差之夹石玉染作,欲红则人红木屑中煨之,其石性处即红;欲黑则入乌木屑中煨之,其石性处即黑。
死玉:黑滞干枯,纵加盘功,顽质不化,便成弃物。对其成因,陈性认为:凡玉性畏黄金,若玉人土,适与金近久则受其克制而成,不是水银沁成的。此论难以深究,姑且听之。
以上宋朝老提油、清朝新提油两种伪沁以及“死玉”,均为《玉纪》辨伪中提到的新资料,值得今后探讨。
此条所讲质地,系指玉器在墓葬、遗址的地下条件下所产生的变化,以五百年为起点,出现体松受沁的现象,递增至千年、两千年、三千年、六千年等四个台阶,玉质相继“质似石膏”、“形如朽骨”、“烂为石灰”,最终则“烂为泥”而无形踪了。这种说法显然是出于附会,也是不妥的。民国时李风公已加匡正,刘大同以为“此乃臆断之辞,决不可信”。
“老三代”是指三代以上旧玉,体已朽烂,其质松软,指爪亦能掐落,实际上与
今天所见的“鸡骨白”古玉类似。清末玉器收藏家间称鸡骨白玉为老三代,不可不知。这种以材质变化为断代依据的做法当然是不能准确的。
陈性根据先人及他个人观察古玉之经验,归纳出历代玉器各自的刀工与铭刻方面的风格牛点,总其名日“制作款式”。他确认三代制作款式各代不同,如:夏尚忠,雕刻极细,如发。
忠:作敬(《说文》)、直(《玉篇》)、厚(《周语·注》)解。“雕刻极细,如发。”是“忠”的具体表现,并不完全符合今日所见之夏玉。
“尝有玉器上镶嵌金丝宝石者”:迄今所见夏玉上尚未见“镶嵌金丝宝石者”。至于注中“镶嵌系夏制”、“商嵌者讹”、“宋刻乃周时宋国人所刻”等观点,要区别对待。如果以镶嵌松石工艺来说,夏玉、商玉均可见,而宋国玉器尚待考。
商尚质,雕刻朴素少文。
质:体也(《易·系辞》“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又释为正、朴、本等,也就是商玉崇尚美质(质体之美),雕刻朴素,少用文饰。“雕刻朴素”是可以接受的,“少文”似乎不甚符合商殷玉器的全貌。
周尚文,雕刻细密而缛。
文:《说文》“错画也。”释名:“文者,会集众采以成锦绣,合集众字以成辞义,如文绣然。”“周尚文”意指周玉崇尚文采,雕刻细密而繁缛。
“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的观点在没有出土玉器为标准器的条件下,完全依靠传世古玉以区别夏、商、周三代玉器的特点,确是难能可贵的,故为清末民国时期收藏鉴赏家所遵循。我们曾经质疑生活于嘉道时代的陈性是否看到真正的“老三代”古玉?但鉴于我国盗墓之风弥漫于世,出土典籍不多,器物却不少;而且至宋代,器物学、金石学业已成熟,到了乾、嘉、道三朝,在收藏家之间流传着老三代的古玉也是可能的。
迄今出土夏玉数量较少,故不急于讨论夏玉尚忠的问题。至于“商尚质、周尚文”,由于出土商周玉器甚多,可以讨论。笔者认为陈性的看法与迄今已掌握的夏、商、周三代古玉情况相比较来看,并非完全准确。
篆刻方面,陈性主张:
夏用乌迹篆,商用鱼虫篆,周用大篆,要皆阴文,多在器内。
迄今所见夏、商、周三代玉器上的篆刻文字甚少,若以朝代论,夏玉文字篆刻尚未见到,所见商周玉器上的篆刻铭文,盖与其甲骨、金文相类似,还未见过鱼虫篆。所见商周玉器铭文均为阴刻,多在器表,不在“器内”。外。
秦兼大小篆,汉则小篆,渐用阳文多在
秦汉玉器上,篆刻依然较少,尤其秦铭更少,仅见玉璧边上的数字,不便妄评。汉代玉器上的铭文较秦渐多,均为小篆,偶有阳文,但仍以阴文为主,亦在器表。三国六朝以后,并用隶楷文矣。
三国六朝至清代玉器上的铭刻益趋增多,篆、隶、楷兼用,阴阳并举,清代除了汉字之外,尚用满文,其数量可观。
中国玉器上的文字铭刻,较之青铜器确实要少得多,所以不为考据家所重视。然商代已有刻文的玉件。此后,秦汉玺册盛行。至清,铭刻玉器自成系列。
认水银
关于水银对玉的侵蚀作用,陈性已在“玉色”中讲过:“所谓沁者凡玉入土年久,则地中水银沁人玉里,相邻之松香、石灰以及各物有色者,皆随之浸淫于中。”视水银为沁色之先决条件和中介物质。他又说:“有受水银沁者,其色黑。”并解释道:“此非地中之水银,乃古时殓尸之大堆水银沁人,方有此颜色。”陈性将水银分为地中的与殓尸的两种。在“认水银”中又讲:“凡旧玉必有水银沁人,赝则无”。其实至迟乾隆朝伪古已有黑、红两种伪沁出现于一件玉器上的例证。这种例证陈性并不悉知,所以,他写下“赝则无”的见解。他还将有无水银沁作为真赝古玉的标准,可知陈性极重水银。因而他进一步说明土中水银须分“老嫩”:三代以上旧玉水银为“老”;秦汉、魏晋六朝及唐宋等三期的旧玉水银为“嫩”,其水银沁之老嫩现象各有不同。上述说法,李凤公斥为“当然非是”,栏上注“此说差强人意”。虽然陈性的看法有误,但他两次讲水银沁,可能反映了古人很重视水银在沁色形成过程中的诱因作用。
地土
地土是指古玉出土分区及其特征,这对鉴定古玉也是有益的。陈性将出土玉器的地区从宏观上分为西、中、南、咸等四土,具体到省甚至州府,说明陈性对“地土”非常关注。西土包括陕西、甘肃、山西、四川诸省,其“地土干燥,玉在其中虽烂似石灰,其棱角文理全无损蚀,最为上品”;中土有直隶(今河北)、山东、河南、湖广以及江苏徐州、安徽之颍州、六安诸处,“地土虽干不燥,玉在土中年久,稍有斑痕者,次之”;南土包括苏、皖之一部及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腹地,“玉在土中年久,文理大半模糊且缺损者多”;咸土是指沿东海一带出盐之处,如鲁、苏、浙、闽、粤五省沿海地区,“玉人其中不过百年,已腐烂不堪矣”。
若与出土玉器对应来看,上述分区虽然有一定道理,但过于笼统,而且多有附会不符之处。事实上,出土玉器蚀变情况不应以省划分,因为一个省地质情况绝非单一,这已由近四十年出土的玉器所证实。每一地区多有一种主要的侵蚀状态及其沁色,甚至一墓内也有多种沁色并存或一种主要沁色之外偶有另一种沁色者。所谓咸土地区出土玉器,“不过百年,已腐烂不堪”的说法,更出于臆想,绝不可靠。今后确有必要将出土玉器的腐蚀及伤沁情况进行分区研究,并作分类综合报告,以裨古玉鉴定与辨伪。
盘功
盘功不属辨伪,但收藏家都热衷于此,希冀化朽玉为瑰宝,所以古玉研究家和收藏家有必要了解盘功的基本情况,以免相逢盘过的古玉时茫无头绪,束手无策。身系佩等方法,使其“脱胎”复原。何谓脱胎?陈性说得神乎其神:“玉器埋土中三四千年,朽烂如石灰出世,常得人气,养之复原,石性全去,但存精华,犹之仙者,脱尽凡胎之意。其玉晶莹明洁,毫无渣滓瑕病,似宝石而更含光纯粹。”经验证明这是可能的,绝非陈性附会虚妄之言。依其盘法不同、时间长短不等,效果亦不同,非十余年不能成为“文工”,可知盘功须耐心治之,往往盘之数年收效甚微。若欲速成须用“武工”,“须两三年不间断,可以成功”。书中提到用“灰提法”盘之,成功较易。可知明清收藏家中有人确实讲究“盘功”,称脱胎旧玉为“宝玉”。但陈性也承认,亦有不少收藏家不能亲躬“盘功”,亦不知“脱胎”之妙,初学的收藏家和老练的鉴赏家不敢轻信此举。因盘功与古玉辨伪稍有关联,姑且知之即可。
书中还提及“养损璺”、“忌油污”与盘功有关的事项,或系保存古玉应注意之事项,请读者阅读了解,兹不详述。
此书征引古文献记载,有着极其丰富的知识和体验,其中也有不少条目是古玉鉴定、辨伪的参考资料,如“菜玉玛纳斯说”即值得重视。陈性指出:“玛纳斯者,新疆回城之名也,以之名玉者,因菜玉为彼处所产,故以城名之也。”虽然所言并不具体,但确实也透露了晚清已有玛纳斯碧玉流通于各地玉肆,与和田碧玉一道在玉市出现,这对清代菜玉产地鉴定及玉材辨伪不无启迪价值。书中关于翡翠的记载,反映了清末士庶对翡翠的理解水平和知识水平。书中提到:“呼绿玉为翡翠,盖亦有由来矣。今之翡翠产自缅甸国大山之中,蕴于石内。”可知缅甸翡翠之说不是始自今日,晚清已然,若追溯实可达明末。又记翡翠质色的等级规格,分为老坑和新坑(即老料与新料),以“沉实厚茂之气流露于鳃理间”之翠璞视为老坑料,而将“色泽虽佳实乏苍润之概、质自轻松体欠坚致”者视为新坑料。这种认识在西方地质学、矿物学尚未传人我国,或在虽传人我国、而收藏家鉴考家尚未补学此两门知识之前,这种认识确实难能可贵。这种界定影响至今,对学习鉴别翡翠质色、品相时确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总之,《玉纪》虽非古玉鉴定、辨伪之科学著作,但因博采众家之说并结合个人经验,总括古玉的基本知识,这对学习古玉鉴辨知识的初学者来说仍是值得一读的。
清内廷旧藏玉器始自顺治,截至宣统。上面已介绍了康、雍、乾、嘉四朝仿古玉、伪古玉的一些特点,本应继续介绍道、咸、同、光、宣五朝的仿古玉、伪古玉。但因道光初年停止回部贡玉,加之连绵战事,顿使清廷玉作衰微,仅有一二玉工以敷衍其事。所以,清官旧藏玉器中,主要是乾隆时期制造或聚敛的。道光及其以后的玉器甚少,更不见其仿古玉和伪古玉。所以,我们研究内廷仿古玉、伪古玉时,不得不以嘉庆为下限。道光及其以后九十年的伪古玉状况,在清官旧藏中很难觅得可靠资料,这样就不得不“求诸野”,将视线转向紫禁城之外的广阔空间。民间玉器绝无年款,其时代就模糊不清,很难找到准确的标准器。然而,天不绝人。据河北省鉴定组玉器专家常素霞馆长于1996年得知,河北省博物馆收藏金齿藏玉一盒,共八件,因其藏家姓氏明确,收藏年月具体,故有着重要研究价值。此盒是犀角镶嵌紫檀圆盒,其外又包镶素木套盒,盒盖刻藏玉八件之名称及题记,现将题记抄录如下:
光绪壬寅秋,养疴京寓,所得古玉多精品,摩挲遣日,辑装袭藏,以诒世之玩物而
不丧志。
金齿褐夫识
金齿褐夫身世不明,查无所据。他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秋在京寓养病时收得八件古玉,自鉴为精品,遂置紫檀圆盒庋藏,以供摩挲赏玩。经查核,此盒及内装玉器与内盒所刻玉名、件数相符,应是原配无疑。镌记庋藏年月为光绪壬寅秋,可以作为这八件古玉的下限年代。
据常素霞馆长介绍,此盒玉器是由原华北人民政府拨交的。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于1948年,由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边区合并,其管辖区域包括今天的山西、河北两省和山东省西南部、河南省北部、内蒙古中部以及与张家口市、大同市接壤的广大地区。政府所在地即今石家庄市。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华北人民政府遂于1950年解散,将其所辖文物拨交当时的河北省博物馆。可以估计,金齿收藏的一盒玉器即在保定、石家庄一带为华北人民政府接管。这些古玉,大多是光绪二十八年之前苏州所产,在圆盒中放置位置如下:中部置“玉琥珀色沁龙环”,正中即“玉黑漆古扳指”,右上为“水银浸透白质三螭椭圆系璧,右下为“秋葵质水银雄黄浸琥”,左上为“白玉琥珀色沁~-”,左下是“白玉栗皮色沁双螭饰系璧”,上为“玉琥珀色沁璧羡夔纹饰”,下为“青玉琥珀色沁怪鸟饰”。这些名称,虽由金齿所记,但实际上也包括了古玩商、收藏家的见解,具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性,可供参考研究。下面拟作扼要介绍,今名在先,原名注后,以供对比研究参考。
玉黑漆古扳指高2.2厘米外径2.9厘米内径1.8厘米
原名“水银浸朱砂点发箍”。通体包裹着黑色层,从划伤和脱色处可窥玉料为白色或青色。笔者判断黑色包裹层是用黑漆髹成。依笔者所见,世称“水银沁”共有两种:一种是黑色斑状,如唐玉人;另一种是通体漆黑色,如金代鱼藻。清代内廷黑漆古玉玩均用洋漆髹成,此玉扳指也是黑漆髹成,并含有少量的红色点子。古人在殉玉表面多涂朱砂,出土时往往脱落殆尽,仅斑斑遗痕依稀可见。此玉扳指的红色点子,即在髹漆时点染朱砂而成。
总之,此器黑色层根本不可能是水银沁成,而是髹上的一层黑漆,再点染朱砂,应称为黑漆古。可知宫廷玉玩与民间流传的两种黑漆古,并无原则区别,反而在制造工艺上是互通的、一致的。当然,在客观效果上必有精粗、雅俗的区别。
以髹洋漆制造黑漆古沁,首见于雍正帝玉玩辘轳环,该环应出自养心殿造办处玉作和油漆作。估计这种伪沁工艺很快流传到宫外,首先为京都古玩业所接受o所以,此器可能是京都古玩业所造黑漆古扳指中的一件,其制造时间大体在嘉道至咸同时期,即1796年至1874年。
玉琥珀色沁龙环
原名“黄玉血浸龙”。此环玉料本色露出于环的一端,似为青玉,中间一绺,伪沁渗入很深。器为一变相龙吻尾相衔,接连成环,口与尾均有镂空处,口微张,露齿,鼻、眼、腮均用细线勾成。尾为“×”形,上端窝卷,尾以四道阴线为肌,尾前有帚形腹鳍,内饰六道斜阴线。龙形特殊,不见先例,应是工匠臆想为之。通身有琥珀滋涂煨烤的栗皮色沁,甚薄,黏结不牢,已有多处剥落,身中部有大片脱落,露出玉肌。可能是由苏州玉肆制作,大约是在嘉道时期(1795-1850)。
黄玉在明末一度胜过白玉而为首贵之玉料,为藏家珍爱。由于和田黄玉甚少,又以“黄如蒸栗”者为最佳,清官旧藏黄玉亦寥寥可数,故收藏家往往将琥珀色沁脱落下来而残留的浅黄色称为黄玉,或误认为黄玉,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客观上起到拾高其身价的作用。此环之黄玉,也是金齿等收藏家误定的似是而非的黄玉。此玉沁色基调为黄色,并非红色,故原称血沁不妥。由于血沁备受收藏家青睐,故收藏家往往将琥珀色、栗皮色、酱色、铁锈色等沁色惯称“血沁”,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博物馆古玉研究、鉴定人员来说,要尊重实物,客观、正确地解释沁色,黄与红两色本是极寻常的颜色,但一旦落实在古玉上,则不会那么简单地作出判断,这也是在解释古玉沁色时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玉琥珀色沁璧羡夔纹饰
原名“秋葵质血点浸虬佩”。此饰为椭圆形器,中间有椭圆孔,可称为璧羡。璧羡见于《周礼·典瑞》,郑玄谓:“羡,不圆之貌,盖广径八寸,袤一尺。”释为椭圆形之璧,直径(长轴)一尺、广径(短轴)八寸,用以为度量的标准。此佩饰隐起云纹,两端各出一变相夔龙之首和尾,其下为夔凤,凤首在夔龙尾下,尾在夔龙颈下,应是夔龙夔凤饰。虬为龙子有角者(《说文》),身作盘曲状,似与此玉形象不符,故改为夔龙。这种造型从未见出土,在传世玉器中也少见,并无出处,相信是玉工随意碾做。其璧羡、夔龙首均无穿孔,不便佩带,称佩亦似不妥。原名“秋葵质血点浸虬佩”是指整器通体的沁色为秋葵质。也就是说,金齿定此玉为秋葵色玉。“质”,意为地也(《广雅》),为质地与色彩的双关字,金齿用字甚巧。秋葵质沁见于《玉纪》,属杂色沁,称为“秋葵黄”。此玉表面色泽确为“秋葵黄”,然非质地色,只是表面浮色。血点沁如陈性所说即枣皮红,与此血点沁尚类似。那么此器沁色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呢,7经观察,此沁色仍为深浅两种琥珀色沁,黏附周身,不见有离骨或脱落处,点状沁色深,类似血珀或枣皮色,是先做人工砣坑再经点染,故深于琥珀黄色。琥珀色地与血珀色点沁均系人工沁色,不是真沁。
从此器的琥珀色沁的质感、光泽判断,其玉质也是比较好的。其手法与清官旧藏“嘉庆御赏”款青玉琥珀色沁“风”字形砚的背部、抄手等处的琥珀地斑点沁的做工相仿佛,所以也是出自苏州玉工之手,其年代大体在嘉道时期(1796-1850年),是金齿八件藏玉中人工沁色最精美的一件。
青玉琥珀色沁怪鸟饰
原名“青玉血浸兽头佩”。透过浅淡的沁色,可以辨出此器玉料确为青白色,有绺数处,质干欠润泽。此器作鸟形,有喙、头冠、翼、尾及足,本系一完整的鸟。做了多处人工伤痕,口、眼、翼等处砣伤较为明显。其形怪诞,属异乌或怪乌等神鸟类,其喙尖已残,好像兽口似的,故金齿便定为兽头。此器无孔,不便系佩,故定佩也是不妥的,今更名怪鸟饰,可能是仿商而略加变异者。
此玉原定“血浸”也是不妥的,已如前述,血沁应为“色红如血”或类“枣皮红”,而此器沁色基调是黄,由浅黄到深黄直至酱色,金齿为抬高其私藏玉器品位,便称为“血浸”,其实都是用琥珀滋涂经煨烤而成的伪沁色,呈现出或深或浅颇为生动的效果。此器伪沁之做工,主要采取两种手法:一是涂抹琥珀粉汁时采用绘画上的渲淡法,有意涂得厚薄不匀,造成深浅有致的效果,尤其在人工伤痕处(如小坑、麻坑),将浓浓的琥珀粉汁填入,干后凝结。二是文火与烈火配合烧烤,以期收到深浅不一、相得益彰的逼真效果。所以,在烧造人工沁色时,运用渲淡法与掌握火候这两招是非常重要的。
此器的制造地点也应是苏州,其时间大约在嘉道(1796-1850年)时期,或略有上下推延。
白玉琥珀色沁璐长4.4厘米宽4厘米厚1.3厘米
原名“秋葵质血浸牛毛纹秘”。此玉表面确实蒙上一层淡淡的秋葵黄色,此即金齿厘定该玉为秋葵质玉的主要根据。透过秋葵黄色层,可识别出玉为白色,偏上有一重绺,底沿有残伤一处。通身有长短、方向、形状各殊且杂乱不整的纹路,如:横直的划伤、短小的划道、疏密有致的小点等等。如果仔细观察,一定会发现上述这些痕道都是用砣子琢成,而不是玉肌中自然生成的。所谓牛毛纹,也就是细如牛毛般较为密集排列的天然纹路,如明代昆仑山料玉中“色白质干、内多绺裂,俗名江鱼绺”者,这是自然的绺裂,而绺裂细密者就是牛毛纹。不论纹细如牛毛或细如丝发,还要排列有序方可谓似牛毛纹。依此说法衡量,此秘之纹路,确非牛毛纹。
此玉上的多种黄色,同样也是琥珀滋涂烧烤而成的人工琥珀色沁。大凡玉秘者,多光素无纹,其真伪不易判断。不过通过玉质,亦可分辨出一些眉目,此秘玉质不像汉代,实为清玉。
综合上述论证,此器并非汉器,也是嘉道时期(1796-1850年)苏州所制之伪古玉。
白玉栗皮色沁双螭饰系璧长6厘米宽4.6厘米孔径0.72厘米厚1.05厘米
原名“石灰浸双螭抱珥系璧”。据陈性说:有受石灰沁者,其色红(色如碧桃),名日孩儿面(复原时酷似碧霞玺宝石)。这就是说,受沁之源本系墓内之石灰,其沁色红如碧桃或碧霞玺宝石,极其鲜艳。笔者曾过目出土玉器不下干件,仅偶见红色沁一例,至于碧桃一样的红色沁,则从未见过。若从常识分析,石灰白为钙质,白色,怎么会在地下墓葬的环境
内将玉染成“孩儿面”色呢?这是令人十分费解的。现在再来看看这件系璧的沁色,也只能说是一层淡淡的栗皮色层和栗皮色点,因而此系璧之沁色是否为石灰沁,是值得重新研究的。笔者认为此器所谓的石灰沁,仍是琥珀滋涂的烤色,在调琥珀粉料时,稍加碳元素即可。
此器为小型璧,上端磨平,孔甚小,肉多倍于好,琢隐起双螭盘绕于上。原名双螭抱珥。“珥”为耳上珠饰,一名耳哨。经观察,璧上并无珥,或许指系璧为耳饰,其上又饰双螭,便称双螭抱珥了。由于金齿误释系璧为“珥”,致使定名亦有误。
此系璧的人工伤残甚重,全器到处有砣坑痕,几可谓遍体鳞伤,目不忍睹。乾隆时期,内廷仿古玉、伪古玉上的人工伤都是有限度的,而且多不在显著位置上。而该璧的人工伤破坏了玉器的质地、图案和砣工的美感,是绝不可取的。
此器人工伤沁与上述苏作不同,可能出自不同地区,准确地点有待考证。
从上述分析介绍,可以了解晚清收藏家金齿所收玉器情况甚为复杂:以年代分有明代、乾隆、嘉道,甚至晚清改做;从真伪来看,真玉两件( 25U/0),伪古六件(75U/o);从伪沁来分,有黑漆古、水银沁、琥珀色沁、栗皮色沁;人工伤有划、顶、麻坑、绺裂等。原定血浸、牛毛纹、雄黄浸均不确;以玉色来分,有白玉、青玉、深绿玉,并无黄玉和秋葵质玉。金齿在京养病期间人藏的旧玉,都是他认定的真古玉,而且还鉴为精品,这种鉴定的准确率是25%,在当时的条件来说,也算是比较高的。他定名的玉质、器形、纹饰、沁色等名称及用词与当时已先后问世的陈性《玉纪》、唐荣祚《玉说》、吴大潋《古玉图考》、徐寿基《玉谱类编》等专著有着密切联系。他鉴考玉器的词汇绝非他个人的专用语,而是在收藏家、古玩商之间广为使用的通俗语言,所以具有时代特征。金齿收藏的旧玉,完整地流传至今,其意义就在于使我们了解到清末收藏家关于玉质、沁色、伤残、造型、纹饰、断代、定名等见解,为我们今天研究明清古玉、伪古玉提供了第一手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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